那天,和久未連絡的友人談往事,她說有個賣禮品的朋友,很不夠意思:「竟把我當xxx立委……」。那句話她連提幾次,我終於忍不住問她那句話的含意為何?

     我將自以為對的想法問她:「那個商人訛詐妳的錢?」她說不完全對。我想知道正確的答案,她說出當時的經驗如下:「我自己出資買禮物送社團熱心公務的社員,我不願讓人知道那些禮物是我奉獻的,因此以社團名義餽贈。我訂了十份,也選好禮品,沒想到社員收到的禮物內容完全縮水,也就是高價品都不見了,改以低檔品充數。妳說氣不氣人!」

     這是不講信用的商人伎倆,和民代有何關係?我還是不懂這件事為何會扯上民代?

     友人再解釋:「很多社團每年要開社員大會,或是新春團拜,摸彩是最受歡迎的節目。摸彩品就得靠長袖善舞的負責人或辦事員向各界募集,每逢選舉民代幾乎來者不拒。這也算競選經費之一,而民代通常都是付錢,禮物交由社團總務採購。

這中間就有問題,民代捐的錢,可以買到高檔禮物,卻在中間人的操縱下,以少報多,反正民代也不會追究;摸到禮物的社員,也不知道民代到底花了多少銀子?如此神不知鬼不覺,從中撈不少好處!」

原來摸彩品背後有那麼多學問,我一直對為社員爭取福利的負責人敬佩,看來我倒是超級大笨蛋。

原來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,也沒人真的以服務為樂,當你吃到蝦皮屑,別人可是踩著你吃牛排。無知的你,還對那人感恩不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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